案例库 - 陈曙光案
2007年8月26日,陈曙光被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被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8年4月3日,永州市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永冷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判决陈曙光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陈曙光不服,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08年4月10日,陈曙光被释放回家。
2008年5月20日,永州市......
涉嫌罪名:
敲诈勒索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