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陈辉案
2015年10月21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陈辉犯滥用职权罪一案,作出(2015)蓬刑初字第86号刑事判决,判决陈辉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陈辉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16年1月2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南中刑终字第252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辉不服,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8年11月30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涉嫌罪名:
滥用职权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