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卢富强案
2016年12月15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卢富强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2016)浙0211刑初558号刑事判决,判决卢富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7年3月10日,因涉嫌犯包庇罪被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9日经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决定被依法逮捕。
2017年3月28日,浙江省宁波市镇......
涉嫌罪名:
危险驾驶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