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董国贤案
2009年7月5日,董国贤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
2009年12月30日,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检察院以乐检刑诉[2010]14号起诉书指控董国贤犯职务侵占罪,向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1年6月3日,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国贤犯职务侵占罪一案,作出(2010)乐刑初字第1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董国贤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涉嫌罪名:
职务侵占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