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 - 王国俊案
2008年8月26日,王国俊因殴打他人,经新化县公安局决定,被行政拘留10日。
2008年9月6日,王国俊被撤销行政拘留,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转为刑事拘留。
2008年9月13日,王国俊被逮捕。
2008年11月19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以王国俊犯故意伤害罪,向新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5月27日,新化县人民法院作出(2008)新法刑初字第39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
涉嫌罪名:
故意伤害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