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红霞案
2009年7月22日,石红霞被刑事拘留。
2009年8月4日,石红霞被逮捕。
2009年11月25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0)巩刑初字第20号刑事判决,以石红霞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石红霞不服,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1年5月30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郑刑申字第26号再审决定,指令巩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2011年11月25日,巩义市人民法院作出(2011)巩刑再初字第3号刑事判决,判决石红霞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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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石红霞
涉案人性别:
女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67-09-01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河南郑州市巩义市
涉嫌罪名:
贪污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