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照片
李明

李明案

2009年5月12日,李明因涉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被取保候审。
2009年10月12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审理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明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一案,作出(2009)肥东刑初字第274号刑事判决,以李明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李明不服,提出上诉。
2009年12月14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合刑终字第212号刑事判决,改判李明无罪。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提请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抗诉。
2011年4月23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作出皖检诉一刑抗(2011)01号刑事抗诉书,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2011年4月29日作出(2011)皖刑监字第00016号再审决定,提审此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皖刑再终字第00006号刑事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决。

案件评价:

点评正持续跟进中,敬请关注!


涉案人姓名:

李明

涉案人性别: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00-01-01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安徽合肥市长丰县

涉嫌罪名: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案件类型:

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