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照片
魏淑珍

魏淑珍案

2006年6月份魏淑珍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被刑事拘留,2006年6月6日被取保候审,2006年11月23日被逮捕。
2007年1月16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审理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魏淑珍玩忽职守一案,作出(2006)硚刑初字第737号刑事判决,判决魏淑珍犯玩忽职守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在法定期限内魏淑珍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魏淑珍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09年2月20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硚刑监字第1号驳回申诉通知。魏淑珍不服,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09年11月23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武刑监字第17号驳回申诉通知。魏淑珍仍然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0年11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鄂刑申字第00169号再审决定:一、指令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1年6月20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作出(2011)硚刑再字第1号刑事裁定:维持该院(2006)硚刑初字第737号刑事判决。宣判后,魏淑珍不服,提出上诉,
2011年11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武刑再终字第0000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魏淑珍不服,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2014年6月18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鄂刑再申字第00025号再审决定,提审此案。
2017年12月5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鄂刑监一再终字第00024号刑事判决,判决魏淑珍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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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魏淑珍

涉案人性别: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58-12-01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辽宁大连市市辖区

涉嫌罪名:

玩忽职守罪

案件类型:

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