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玮案
2008年3月25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经睢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张玮被睢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08年3月26日,因涉嫌滥用职权,经睢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张玮被睢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08年4月7日,张玮被睢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2008年4月29日,张玮被睢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睢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玮犯滥用职权罪一案,本院于2008年5月20日,睢县人民法院作出(2008)睢刑初字第65号刑事判决,判决张玮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2010年12月30日,睢县人民法院作出(2010)睢刑申字第1号再审裁定,对此案提起再审。
2011年5月5日,睢县人民法院作出(2011)睢刑再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判决张玮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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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张玮
涉案人性别:
男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75-08-18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河南商丘市睢 县
涉嫌罪名:
滥用职权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