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照片
周金龙

周金龙案

2010年9月8日,周金龙因涉嫌犯玩忽职守罪被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12日,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法院审理河北省兴隆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福存、周金龙犯玩忽职守罪一案,作出(2010)兴刑初字第142号刑事判决,判决张福存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周金龙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认定事实有错误。
2017年12月28日,兴隆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冀0822刑监1号再审决定,决定提起再审。
2018年3月22日,兴隆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822刑再2号刑事判决,判决张福存、周金龙无罪。

案件评价:

点评正持续跟进中,敬请关注!


涉案人姓名:

周金龙

涉案人性别: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75-10-07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河北承德市兴隆县

涉嫌罪名:

玩忽职守罪

案件类型:

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