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家光案
1996年6月21日,黄家光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收容审查,同年11月21日因证据不足被取保候审。
1998年5月1日,黄家光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5日被逮捕。
2000年7月1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海南刑初字第8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黄家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家光不服,提出上诉。
2000年12月21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0)琼刑终字第12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01年3月7日,黄家光入监服刑,在服刑期间,黄家光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
2003年11月15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黄家光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六年,刑期自2003年11月15日起至2023年11月14日止。
2009年1月13日减刑一年;
2010年11月5日减刑一年二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五年;
2012年6月22日减刑一年四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减为四年。减刑后刑期执行至2020年1月14日止。
2014年3月1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海中法刑执字第195号刑事裁定,对黄家光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不变。减刑后刑期执行自2003年11月15日起至2019年3月14日止。
2014年8月2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琼刑监字第45号再审决定,对此案提起再审。
2014年9月29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琼刑再终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认为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定原审被告人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经再审查证不实,原判对其定罪,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纠正;判决黄家光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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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黄家光
涉案人性别:
男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72-02-03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
涉嫌罪名:
故意杀人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