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奎案
2011年12月16日,李文奎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梨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31日被逮捕。
2012年2月20日,梨树县公安局移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间该案先后于3月13日及4月9日两次被退回补充侦查,梨树县公安局于4月12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
2012年5月9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以李文奎涉嫌犯敲诈勒索罪,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月12日梨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2年11月26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撤回对李文奎的控诉,同日梨树县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梨树县人民检察院于次日将此案退回梨树县公安局处理。
2012年11月29日,梨树县公安局对李文奎取保候审。
2013年11月29日,梨树县公安局决定撤销李文奎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李文奎实际被羁押时间为350天。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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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李文奎
涉案人性别:
男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68-06-03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吉林四平市梨树县
涉嫌罪名:
敲诈勒索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