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人照片
张志超

张志超案

2005年2月11日,张志超和王广超同为临沭二中新校高一年级学生,两人是同学也是好友,一个是班长,一个是体育委员,后来文理分班,张志超学文科,王广超学理科。
2005年1月10日清晨,山东省临沭县第二中学一名女生在校突然失踪。一个月后,该女生的尸体在学校一男生洗刷间被发现。经临沭县公安局侦查,认定该校时年不满16岁的高一学生张志超强奸杀人,而王广超作为知情人,故意作虚假证言,对其进行包庇。
2006年3月,张志超以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
申诉被屡次驳回后,该案在2016年迎来转机。最高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接访系统三次视频接访以了解该案案情,并正式立案审查。
2017年11月16日,最高法经审查作出再审决定,认定被告人张某超强奸致人死亡、另一被告人王某超对其包庇的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
2019年12月5日,张志超涉奸杀案再审一案在淄博中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张志超再次表示自己无罪,并称自己从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长大至今,被关押的15年牢狱生活给他身心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2020年1月13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刑申128号再审决定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对张志超强奸、王广超包庇一案再审宣判,改判张志超、王广超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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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张志超

涉案人性别: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90-01-01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山东临沂市临沭县

涉嫌罪名:

强奸罪

案件类型:

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