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案
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年仅6岁的张磊和4岁的张翔忽然失踪。次日,二人被发现死在附近的下马塘水库内。几天后,时年26岁的同村人张玉环被警方锁定为嫌凶。
2001年11月28日,经过长达8年的司法程序后,张玉环终审被判死缓。
2020年8月4日下午4点,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宣判张玉环故意杀人案,法院最终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张玉环无罪。
2020年9月2日,张玉环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申请赔偿金额22,343,129元。9月4日,江西高院予以受理张玉环的国家赔偿申请。
2020年10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法决定向赔偿请求人张玉环支付赔偿金4960521.5元。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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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张玉环
涉案人性别:
男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67-09-18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江西南昌市进贤县
涉嫌罪名:
故意杀人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