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丽红案
2016年2月5日,薛丽红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经大同市公安局决定监视居住,同年7月22日经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同年9月9日经大同市中级人同法院决定监视居住。
2016年9月28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大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薛丽红非法持有毒品罪一案,作出(2016)晋02刑初35号刑事判决,判决薛丽红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薛丽红不服,提出上诉。
2017年4月24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晋刑终401号刑事判决,判决薛丽红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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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薛丽红
涉案人性别:
女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78-08-22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山西大同市天镇县
涉嫌罪名:
非法持有毒品罪
案件类型:
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