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茹案
2013年6月4日,杨亚茹因涉嫌贪污罪被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2014年4月25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铜王刑初字第00049号刑事判决判杨亚茹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11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017年5月4日,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7)陕02刑申1号再审决定,指令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2017年9月22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陕0202刑再1号刑事判决,判决杨亚茹无罪。
案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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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姓名:
杨亚茹
涉案人性别:
女
涉案人出生日期:
1962-10-12
涉案人民族:
汉族
涉案人籍贯:
陕西铜川市王益区
涉嫌罪名:
贪污罪
案件类型:
公诉
